不合格账户中止交易投资者应该如何做?
自5月12日起,深沪两市共计愈12万户不合格A股证券账户(以下简称“不合格账户”)在交易系统集中中止交易,深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陆续接到投资者咨询,询问有关账户规范和中止交易事宜,现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如下:
1.不合格账户在交易系统集中中止交易,普通投资者会不会受到影响?
答:对不合格账户在交易系统集中中止交易,是账户规范工作的一部分,不影响普通投资者的正常交易,也不会给普通投资者造成其他不便。
2.深市不合格账户被中止交易,是否会影响该账户在其他证券公司处的正常使用?
答:深市不合格账户集中中止交易采取的是“精确打击”的方式,即不合格账户仅在申报该账户为不合格账户的证券公司处不能进行交易。如果该账户在其他证券公司处为合格账户,该账户在其他证券公司仍可正常使用。
3.如何查询账户是否已作为不合格账户被集中中止交易?
答: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到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有关账户是否已作为不合格账户被集中中止交易。
4.投资者不合格账户被中止交易后,应该怎么办?
答:投资者发现不合格账户被中止交易后,应主动联系所在证券公司,在所在证券公司指导下,尽快办理不合格账户规范手续。不合格账户只有规范后,才能恢复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2008年7月31日前,投资者仍可直接在证券公司柜台办理不合格账户规范手续。但是,2008年8月1日后,除少数特定情形可以直接在证券公司柜台进行规范外,其他的需要投资者本人持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审核后的材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规范手续。
5.2008年8月1日后,哪些特定情形不需要投资者本人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规范手续?
答:2008年8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时,投资者可以只在证券公司柜台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而无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账户规范手续:(1)非投资者过错或非投资者主要过错造成投资者账户资料不规范的;(2)投资者不合格账户持有长期停牌股份、限售股份等证券的。
6.已中止交易的不合格账户中持有的股票能否办理转托管?
答:不能。根据相关规定,不合格账户只有在完成规范手续之后才能办理转托管手续。
7.已中止交易的不合格账户中持有长期停牌股票,账户不能注销,投资者可否开立新的合格A股账户?如果可以,原不合格账户与新开立的合格A股账户是否可以关联在同一资金账户下?
答:只要该投资者未以其本人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开立过A股账户,证券公司可以为投资者新开立合格A股账户,但不合格账户内持有的长期停牌、限售股份等证券复牌或解除限售后,投资者应限期清空证券并注销不合格账户。不合格账户与投资者新开立的合格账户不可以关联在同一资金户下。
8.不合格账户的注销是否必须投资者本人申请?
答:对于无证券余额的不合格账户,无法联系投资者或投资者不配合的,证券公司可以主动办理注销手续。
9.投资者证券账户被其他证券公司作为不合格账户注销,如何办理免费开户?
答:证券账户被其他证券公司作为不合格账户注销的,投资者可要求现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免费开户,新开账户当日可用。
10.因投资者出国、收监入狱等原因,本人无法到场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该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应当提供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投资者在国外,可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投资者为服刑人员,公证机关的公证员可前往监狱等场所提供公证服务。
11.持有不合格账户的自然人死亡的以及机构解散注销或年检过期的,如何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答:持有不合格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死亡的或机构投资者解散注销的,先由其财产合法承继人办理所涉不合格账户内资产的确认手续,再按照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自然人遗产继承或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股份非交易过户的有关规定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并注销原不合格账户。机构年检过期的,应当补办年检手续后,再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12.投资者使用临时身份证可否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答: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持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13.如何咨询深市账户规范及中止交易有关问题?
答:投资者遇有深市账户规范和中止交易相关问题,可拨打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0755-8208300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咨询电话0755-25988880,或发邮件至cis@sz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