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证结算方式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即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交付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并获得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日出东方股票。
现金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差额的现金。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的比较
权证如果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其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则仅按照结算差价进行现金兑付,标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行权价格:也称行使价,指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行权比例: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
行权日期:指权证可以进行行权的日期,包括行权起始日和行权截止日。
存续期限:指权证所存在的期限,权证到期即终止交易。投资者须及时关注和了解权证的存续期限,以避免到期没有卖出权证或没有行权从而遭受损失。目前交易所规定权证的存续期限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