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一般是指一家公司意欲扩大事务,而用现金或股市方式去采办别的一家公司惠管钱。方式有以下几种:
(1)横向式收购
--两家公司都是从事同一类型的事务,一般这种横向式收购,是为了取得规模经济。
(2 )纵向式收购
--若是两家公司在吞并之前,属买方与卖方的联系,例如一家时装公司,原本是向服装批发商取货,若是收购了批发商的公司,便可省回批发商的赢利,把货品的报价,降至一个更具竞争力的水平。
(3)综合式收购--所收购的新公司,事务与自身毫无联系。这种收购,意图是为了涣散危险,可把公司的事务拓展,伸延至其它有利可图的项目。
上市公司的收购、吞并、参股方面的资产重组,在施行手法上能够分为两类:
一类是经过场内收购,即收购方在二级市场上收购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然后取得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乃至是最大股东的位置;
另一类是经过场外收购,即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或国家股东在场外进行洽谈商洽,以某一断定的报价协议收购该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或国家股,然后完成参股或变成最大股东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