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空”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利空”计算方法
其次,“利空”的计算方法。对证券价格产生下跌影响的为“利空”信息,一般情况下内幕交易行为人会卖出手中持有的证券或卖空相应的证券衍生产品。证券价格在A点至B点过程中会下跌,在B点至C点的过程中可能下跌,也可能上升,因为证券市场对该信息的反应有可能认为“利空出尽”,也有可能认为还有进一步下跌。从B点到C点的平均收盘价格为证券的真实价格,即基准价格。
符合索赔资格的投资者也有两类:一是在AB期间低于基准价格卖出;二是在AB期间高于基准价格买进。第一类投资者的损失为基准价与卖出价之差额;同样道理,第二类投资者如果在BC期间卖出证券,则损失为买入价与卖出价之差额;如果在BC期间,其没有卖出,则其受到的损失,为其在AB期间购入价与基准价的差额。而该投资者在C点以后再卖出该证券,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属于正常的市场投资行为,自行承担盈利及亏损。
黄光裕中关村内幕交易案是利多型的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期间为2007年4月27日至9月28日,后停牌。2008年5月7日公布重组内幕信息,至6月20日的30个交易日(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期间的平均收盘价为10.91元,按照“利多”型的计算方法,在2007年4月27日至9月28日期间,有两类受害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一类是以低于10.91元价格卖出中关村股票,一类是以高于10.91元价格买入中关村股票。第二类受害投资者,如果在2008年6月20日前卖出的,其损失为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差额;如果其未在2008年6月20日前卖出,则其损失为买入价与10.91元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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