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股份公司在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申请公开转让和定向发行股份的审查工作流程? 股份公司如何在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申请公开转让和定向发行股票?
根据《非公开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cc网贷。 和其他规定一样,股份公司适用于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以下简称“国家股份转让制度”)。 (转让系统)上市必须经过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审查,并经非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督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份制公司按照公开标准,程序透明,行为规范,人员高效便捷的原则,在全国股份转让制度中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定向发行股份(包括申请上市和发行的股份制公司)。 非公开发行,申请非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审查工作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收到材料。
申请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国家股票转让系统提交上市(定向发行)申请材料。 公司通过窗口。申请材料应符合“国家中小企业”的要求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申请书内容和格式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
National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完整性:申请人需要补充申请材料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补充要求; 申请材料有完整要求并符合条件的,由国家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收据确认书。
2.国家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核并发布审核意见
(1)对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或需要中介机构进一步验证和实施的重大问题的反馈 审核期间,审核员会编写书面反馈,该反馈将通过窗口通知,并传递给申请人和托管人。
(2)实施反馈意见的申请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和响应。
(3)在审查申请材料和答复意见之后,国家股票转让系统公司发布了批准或不批准上市或定向发行的信息(包括在定向发行的同时申请上市的股份制公司,以及 申请定向发行的上市公司),该窗口会将审查意见发送给申请人和相关单位。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并接受材料并发布批准文件
(1)接收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办公地点( 金融街26号(鼎)金阳大厦)设有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申请人通过受理窗口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批准材料。 申请批准材料应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导书第2号-申请文件》等规定。书。
(二)作出核准决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窗口将中国证 监会核准文件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申请人领取批文后办理后 续登记、挂牌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