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股
1998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异常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殊处理远望谷股吧。 。 )。 由于英语中的“特殊处理”是特殊处理(缩写为“ ST”),因此这些股票简称为ST股。 上述财务状况或其他条件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二是上市公司的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数。 第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上市公司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的面值。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受到特殊待遇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以下规则:
>①股票报价的每日涨跌幅为5%;
②股份名称变更原始股份名称前加“ ST”;
③必须对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进行审计。
2.“ * ST”股票
所谓的退市风险预警系统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终止上市存在警告”的实施 有股票终止风险的公司的股票交易。 “特殊处理风险”。这是在原始“特殊处理”的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特殊处理。主要措施是在其股票简称前加上“ * ST”,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受到退市风险警告的限制,其报价的每日价格上限为5%。
listed上市公司将在以下情况之一中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告:
①最近两年的连续亏损(根据最近两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在本年度进行了审计)基于净利润。
②由于重大会计错误或虚假记录 财务会计报告,该公司自愿更正,或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对前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③由于重大会计错误 财务会计报告中记载有虚假记载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其更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更正,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④在法定期限内未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⑤公司可能会解散。
⑥法院受理有关公司破产的案件,并可依法宣布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