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知识简介
1.股票上市的原则和过程
股票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市(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公开上市以进行上市和交易活动华经外汇。 对于要上市和交易的股票,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并且必须按照某些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损害公共利益,在股票上市过程中通常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开放性原则
public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它要求必须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需要连续及时地披露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和信息,以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平原则
表示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个人,机构或部门都必须以公正客观的立场举报情况,并且不得隐瞒 ,欺骗或欺骗他人的不良行为。
(3)公平原则
指证券上市,交易中涉及的各方,包括证券公司,经纪人和投资者。 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相等。
(4)自愿性原则
表示在各种形式的股票交易中,自愿性必须成为前提,不得硬性分摊,任意限制和不附加任何条件。
each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不同,但都包括以下内容: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得低于一定值。
(2)掌握能力。 税后净收入与总资本的比率通常用于反映获利能力,该比率通常不低于特定值。
(3)基本结构。 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与总资产的比率通常用于反映资本结构,并且该比率通常不低于特定值。
(4)偿付能力。 通常,使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该比率通常不低于特定值。
(5)股权分散的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一定数值。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上市条件是,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使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1)该公司在上一年处于完全竞争状态 该条件下的税前收入超过250万美元,前两年的税前收入不少于200美元; (二)公司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600万美元; (3)公众持有的普通股公司总价值为1600万美元; (四)公众持有至少一百万股; (5)至少有2,000名股东拥有100股以上的股份; “ 6”定期并及时发布公司的所有财务报告。 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标准是:(1)上市股本和资本。 东京附近公司的股份应为1004)资本净值在15亿日元以上,每股在100日元以上; (5)最近3年税前纯利润为: 每一年2亿日元以上, 第二年3亿日元,第三年4亿日元以上; (6)分配股息, 最近3年每年每股在5日元以上, 上市后预期仍可维持这一水平。 一般地,股票申请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上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 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可能影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市况的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2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过户事项的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证券上市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所也可停止某种上市证券的买卖甚至终止其上市:
(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上市公司不覆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以及呈报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有不实记载。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经纪人员和持有占上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
(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在最近一年内其月平均交易量不足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没有成交记录。
(5)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上市公司出现面临破产的局面。
(6)上市公司因其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7)上市公司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8)其他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将自动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报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后,可对有问题公司作出终止其上市资格的决定:
(1)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2)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有效地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3)上市公司将被解散和进行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因其他原因而必须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