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成份股指数是加权平均价格指数,由以市场代表性股票为计算对象的40家上市公司的所有上市股票计算得出,并以可交易股票为权重计算,全面反映了深交所股票价格 交易所A股和B股上市时的股价趋势。
索引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准日,基准日索引设置为1000点。 成分股指数于1995年1月23日开始试行,并于1995年5月5日正式推出。使用40家上市公司的A股来计算成分A股指数和行业分类指数,以及B股的B股。 这40家上市公司用于计算成分股B股指数。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分股指数还编制A股分类指数,包括工业分类指数,商业分类指数,金融分类指数,房地产分类指数,公用事业分类指数和综合企业分类指数。 指数。
selecting选择深交所成份股指数样本时应考虑的因素有:1.上市交易日的长短; 2.上市规模,基于一段时间内每家公司的平均总市值和平均可交易股票市值。3.交易活动的程度是基于一段时间内每家公司的总交易额计算得出的。
确定了初步名单后,根据以下因素选择了40家上市公司作为成分股:1.该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市盈率; 2.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和行业发展前景; 3.近年来公司的财务状况,利润记录,发展前景和管理质量; 4.公司的地区和行业代表性等。为了确保指数的代表性,必须根据上市公司的变化更换成分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定于每年的1月,5月和9月检查成分股的代表性,以讨论是否需要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