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附加条件,优先股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累积优先股和非累计优先股,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股息率可调的优先股和固定股息率的优先股开源证券。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当优先股的股利在本年度没有全额分配时,该分类基于优先股是否可以在随后几年偿还。
所谓的累计优先股是指多年来累积股息的优先股。 股份公司发行累积优先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优先股股东的收入因公司盈利能力的波动而减少。 由于规定未支付的股息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累计和支付,这有利于保护优先股投资者的利益。
非累计优先股是指当年结算且不能累计分配的优先股。 非累积优先股的特征是,股息分配受每个业务年度的约束并在该年度结算。 如果公司今年的利润不足以支付所有优先股股利,则公司将不会累积所欠的部分,并且优先股股东不得要求公司在随后的营业年内重新发行。
2.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 此分类基于优先股是否可以参与或部分参与当期剩余利润的分配,以及在公司获利更多的年份获得固定股息。
preferred优先股的参与,是指除本期固定股利外,优先股股东有权与普通股一道参与分配当期剩余利润的优先股。 股东。
不参与的优先股是指无权参与分配当期剩余利润的优先股,但本期的固定股息除外。 非参与优先股在一般意义上是优先股,它们的优先级不反映在股息金额中,而是反映在分配顺序中。
3.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该分类基于是否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优先股转换为其他品种。
可转换优先股是指允许持有人在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将其转换为其他类型的优先股。 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转换股票从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者从一种优先股转换为另一种优先股。
不可转换优先股是指不允许其持有人在发行后将其转换为其他类型的股票的优先股。 不可转换优先股与转换优先股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无法为投资者提供改变股票类型的机会。
4.可赎回的优先股和不可赎回的优先股。 该分类基于优先股是否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由原始股份公司赎回。
可赎回优先股是指发行公司可以在发行后的一定时间内以特定赎回价格收回的优先股。 一般来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股票是永久性的。发行时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出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不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这种股票一经投资者认购,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由股份公司赎回。由于股票投资者不能再从公司抽回股本,这就保证了公司资本的长期稳定。
5.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这种分类的依据是股息率是否允许变动。
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是指股票发行后,股息率可以根据情况按规定进行调整的优先股票。这种股票与一般优先股票股息事先固定的特点不同,它的特性在于股息率是可变动的。但是,股息率的变化一般又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而主要是随市场上其他证券价格或者银行存款利率的变化作调整。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的产生,主要是为了适应国际金融市场不稳定、各种有价证券价格和银行存款利率经常波动以及通货膨胀的情况。发行这种股票,可以保护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同时对股份公司来说,有利于扩大股票发行量。
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的优先股票。大多数优先股的股息率是固定的,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就是指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