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股东权益分类
1.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
是由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在分配股息和剩余财产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权利证书。 一般而言,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中间撤回股份(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除外)。
preferred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是三方面的:首先,优先股通常具有预定的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的股息率是预先确定的,因此优先股的股息通常不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增加或减少,并且通常无法参与公司的股息。 但是,优先股可以在普通股之前获得股息。 对于公司而言,因为股息是固定的,并且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其次,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很小。 优先股股东通常没有投票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对股份公司主要业务进行投票的权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的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债权,则优先股的债权优先于普通股,其次是债权人。 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股利分配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配股利的顺序是优先股优先,其次是普通股。 不论其盈利能力如何,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配股息,优先股就可以按照预定的股息率获得股息。 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也应相应地分配股息。
(2)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级。 当股份公司解散,破产和清算时,优先股有权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但是,分配优先股的优先权是在债权人之后和普通股之前。 只有在公司债权人的债务还清之后,并且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有权分配剩余资产。 只有在优先股被认领之后,普通股才会参与分配。
优先股有很多类型。 为了满足某些希望获得某些优惠的投资者的需求,优先股有多种分类方法。 主要类别如下: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如果公司的利润不足以在某个营业年度分配规定的股息,则优先股的股东将来有权要求获得与前几年相同的股息。 对于非累计优先股,尽管本年度公司的利润要优先于普通股才能获得股息,但如果该年度的公司利润不足以分配股利,则非累计优先股的股东公司不能 要求在以后的年份重新发行。 一般而言,对于投资者而言,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势。
(2)参与的优先股和非参与的优先股。 当公司利润增加时,除了可以享受预定的利率外,可以与普通股一起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被称为“参与优先股”。 除已确定的股利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也称为“非参与优先股”。 一般来说,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 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
《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生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2》公司在发生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