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买卖的方法是什么? 委托买卖的方式有哪些?
1.被委托人除以委托形式以外
(1)亲自委托焦作万方股票。 即,委托人面对面地委托证券公司确定委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证券公司接受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 也就是说,委托人通过电话委托证券公司确定委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证券公司和经纪人接受股票买卖。
(3)电传佣金。 也就是说,委托人通过发电传递给证券公司,确定佣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委托证券公司作为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 也就是说,客户将确认的内容和要求以传真的形式传真给证券公司,并委托他们以代理人的身份买卖股票。
(5)信件委托。 即,委托人以信函的形式通知证券公司确认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并委托其代为办理股票买卖交易。
目前,我国的深圳和上海主要是亲自托付。 面对面委托通常需要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公司可以处理委托程序之前进行确认,而电话委托只能在证券公司具有接听电话的情况下进行。 委托交易通过电话完成后,客户应当提交签字并盖章。 如果错误原因不是由证券公司引起的,则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
2.除以委托人委托的价格条件
(1)委托市场。 这意味着客户澄清说,在委托证券公司以代理方式买卖股票的价格条件下,显然买卖可以跟随市场。 也就是说,当证券公司接受市场参与的交易时,它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来决定是购买还是出售股票,即在最高点卖出并在最低点买入。 大多数佣金基于市场价格佣金。
(2)限制顺序。 在委托证券公司作为股票交易的代理人的过程中,委托人确定购买股票的最高价格和出售股票的最低价格,并且证券公司的购买价格低于购买股票的限制价格而超过限制 卖出股票的价格。
3.除以发货人的寄售期限
(1)在同一天寄售。 也就是说,委托人的委托期限仅在当天有效。
(2)订单有效期为五天。 五天有效订单是指在开盘第五天在市场收盘时自动到期的订单。
(3)一月生效。 一月份有效订单是指在每个月月底交易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时自动到期的订单。
(4)该订单在取消之前有效。 取消之前的有效订单是指在没有客户通知的情况下始终有效的订单。 产生这种佣金的理论认为,一些客户相信市场力量的长期发展,因此他们不需要关心暂时的得失,也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4.根据佣金数量进行划分
根据佣金数量,佣金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整数佣金和零佣金。 前者意味着佣金数量是一个交易指定的交易单位或其倍数。 在股票交易中,“手”通常用作标准单位。 通常每100股为标准手。 每标准手发行一只股票; 如果是保证金,一千元零数买卖的零数自营商。零数自营商一方面必须在交易厅内零星买进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凑成整数股后后转卖给佣金经纪人;另一方面又必须在交易厅内买进整数股,然后化整为零地转卖给需要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佣金经纪人。这样,零数自营商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
5.以委托性质来划分
以委托性质划分,委托可分为买进委托或卖出委托。前者指可户委托证券商买进某种证券,后者指客户委托证券商卖出某种证券。
券商的工作人员接到客户的委托指令后,应立即填写委托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委托,买进的委托书必须红色印制,属于卖出者以蓝色印制。委托书应记载委托人姓名、股东代码、委托日期时分、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有效期间、营业员签章、委托人签章、委托方式(电话、电报、书信、当面委托),保管方式(领回证券、集中保管),并应附注下列各款内容:
未填写“有效期限”者视为当日有效。
委托方式应予标明。
书面或电报委托者应粘附函电。
未填写“限价”者视为市价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