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认识“权益”
Zhou周啸同志:
不久前,我购买了300股金牛实业股份,并实施了配股, 不参与供股海王生物股吧。 我刚发现我的帐户中还有53股“金牛座配股”。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该如何出售? 读者Liu先生
Liu先生:
53股是您持有300股金牛实业的权利。 股份于2000年12月14日注册。按10:1.765的比例配股,配股价格为每股12元。 您在股权登记之日持有股票,并有权分配53股(300×1.765 / 10 = 53)。 如果在股票付款期的任何一天(2000年12月15日至200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内您的帐户中有足够的配发量,则可以通过委托配售来出售配发权。 今天,此股票的供股已过期。 作为分配权利的记录,销售部门通常将其保留一段时间,然后将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