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持股的新规定是什么?引入该规定会有什么影响?
《每日商业新闻》记者通过了有关减少大股东和董事的统计数据, 近年来,人们发现大宗交易是重要股东减少持股的主要途径,占2015年总持股量的近50%论股网股市行情。 减价渠道比例很高,没有相应的减价限制,投资者将不可避免地担心大宗交易将成为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后门”。
减持股份的新规则上周推出的减持股份的新规则对重要股东通过竞价交易和谈判转让减少持股施加了相关的限制和限制。
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减少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规定》,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大股东。 应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招标交易来减少其股份。 减股计划应当提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披露。 此外,大股东在三个月内进行的竞价交易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
同时,如果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并失去大股东身份,则还必须在减持后的6个月内遵守上述要求。
此外,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发布通知,规定“补丁”,完善了协议转让方式减少股份的规定,要求大股东以减少股份的方式进行减持。 协议转让,一次转让当事人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5%。
大宗交易是减少持仓量的主要方式
从上述新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证监会将集中集中竞标交易,以应对市场对波动性波动的担忧。 减持。 并协议转让。
但是,对于大宗交易(这是大股东减少持股的主要方式)而言,新的减少持股规定“一字不漏”。 《每日商业新闻》记者指出,仅根据2015年的数据,通过大宗交易减少的持股就占大股东减少的持仓量的近一半。
据统计,2015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量减少至390.62亿股,其中大宗交易减少了187.88亿股。 过去,大宗交易占减少量总数的48%。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月至6月,沪深两市大股东共减持股份368.01亿股,占总数的94.21%。 2015年下半年减少的股票数量大幅下降是由于2015年7月开始实行的减少持股比例的禁令,特别是通过大宗交易减少了持股数据。
具体来说,5月份,当大股东减持最多时,大宗交易占减持总额的56.6%,达到57.52亿股。 大宗交易在减少的总量中所占比例最高,出现在2015年2月,当月减持总数和大宗交易减少的总数分别为28.09亿股和20.97亿股。
如果延长时间,恐怕大宗交易将在减少中占更大的比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言人邓戈1月5日披露:“从近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大股东减持的股份中有60%是通过大宗交易和通过协商的转让进行的。 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少的资金占总数的比重。流通市值的比例仅为0.7%左右。
“市场担忧”易和协议转让是否一样呢?多位投行人士和律师向记者表示,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并不是一回事。一般来说,大宗交易的交易金额要小于协议转让,而在转让金额的确定方面,协议转让是由交易协议的各方商议确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减持新规公布后,已有大股东选择通过大宗交易来转让股份。1月10日晚间,安妮股份(002235)披露,公司大股东张杰拟向方略资本、千合资本600万股安妮股份股票,比例为3.08%,而其选择的方式正是大宗交易。
对于减持新规,有不少市场人士担心是否会有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情况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对自由”的大宗交易极有可能成为股东减持的重要途径。
在减持新规出台前,就有大宗交易资深人士向记者表达担忧,“与当前股价相比,重要股东在大宗交易上与接盘机构的交易价格通常都是有折价的。而接盘机构在大宗交易低价获得股票后,完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货”。
兴业证券(601377)也在研报中提到,根据机构投资者的反馈,他们担心减持新规“关了大门,而减持则从侧门溜走”,“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之后,大宗交易接盘者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或者多次转手“化整为零”,最后仍反映为二级市场的抛压。
虽然证监会的减持新规也有设置“防规避”条款,专门遏制相关主体通过协议转让“化整为零”、“曲线减持”。不过,从目前来看,大宗交易也可能存在类似的“化整为零、曲线减持”情况,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也需要相应的监管完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