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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居民电价要上涨?价格大幅低于成本,发改委称应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特约撰稿 邢祺欣 本报记者李未来 北京报道
近日,一则国家发改委答复网民的留言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发改委称,“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北京城区供电公司东城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关文件),具体的变化会有相关的文件发到电力公司。”
截至6月28日股市收盘,东方财富电力行业板块飘红,包括华电能源、西昌电力、江苏新能与晋控电力等股票以涨停收盘,板块整体的日涨幅达1.95%。
居民电价长期低于成本
在这则题为“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中,一位来自陕西的网民在认为当前电力装机已严重过剩,电力设备出力不足,提出政府完善从前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建议。
国家发改委答复称,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据悉,当前国内的居民用电长期以来都试行较低的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地低于供电成本,这是因为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
那未来的居民电价将会有怎样的走势?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华夏时报》表示,“应该说这是一次消费电价涨价前的信号测试”。
祁海珅指出,“多年来,我国的工业、商业的发展迅猛,电力消耗和经济增速一直同步,都是世界领先,而居民消费电价相对确实偏低。电力行业也在根据新能源发电占比的逐年提高和随着发电出力的增加,积极在做电力供给侧的改革,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大范围地在城乡区域推广和应用,以及未来的分布式‘电力储能’应用来配合电网的削峰填谷,都是为了十四五提出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做准备和铺垫。”
为新能源电力提供价格空间
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由来已久。
2012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推出了研究长达四年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自此以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除了历经数次“督促落实”以外,就再也没有进行过大范围的修正。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社会用电量共49591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6219亿千瓦时,占比12.54%。而到了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已经增加到了75110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更是增加到了10949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全年用电量的占比提高到了14.57%。八年间,全社会用电量的涨幅达51.4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的涨幅更是达到了76.05%。
祁海珅认为,居民消费电价、尤其是阶梯电价提高了,既能鼓励老百姓节省用电,多选用节能降耗型电器产品,还能为新能源电力系统的提供价格空间,价差大了,新能源发电包括电力储能企业的阶段性投资动力就更足了,新能源发电平价上网(用户侧)到来后,需要进一步向“发电侧平价上网”迈进,双碳目标减排压力巨大,减少燃煤火力发电,让我们使用更多绿色环保型的清洁能源而努力,百年未有之能源供给与消费方式的变革时代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