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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成都7月3日电 (记者 贺劭清)记者3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结合四川民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十条禁令”。
《通知》提出,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应由学校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置,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提出,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参加课后服务。中小学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乘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
《通知》提出,严禁对正常教育教学管理事项进行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严格规范家委会行为,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以上费用。
此外,《通知》还要求,严禁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项目。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严禁强制或者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软件或资料。严禁非营利民办学校取得或转移办学收益。严禁民办学校收费备高收低或备低收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