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卫检验:信披明显有悖逻辑交易所放行 注册申请考验监管定力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兰卫检验招股书有两个明显的漏洞:主营业务收入竟比营业收入超出上千万元、一年内的应收账款远超当期含税销售收入——已提交注册申请的兰卫检验如何用这种不合逻辑的数据来证明其信披内容的真实性。
本刊研究员 刘俊梅/文
5月21日,在创业板申请IPO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卫检验”)向证监会提交了注册申请。
信披真实性是IPO申请企业信披的基本监管要求之一,不过兰卫检验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中存在的信披问题却不得不令人对其信披真实性产生怀疑。
任性的销售收入
兰卫检验是一家为检验诊断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商,面向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第三方医学检验和病理诊断服务、国内外知名品牌体外诊断产品以及其他专业技术支持,以满足各级医疗机构差异化需求。
2018-2020年(下称“报告期”),兰卫检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53亿元、11.53亿元和12.3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46亿元、11.48亿元和12.31亿元。报告期内,兰卫检验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
可是从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披露的信息来看,兰卫检验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及营业收入是否可信还是个问号。
第三轮问询问题8的回复显示,2019年1-9月及2020年1-9月,兰卫检验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28亿元和8.64亿元。
由此可知,2019年和2020年,兰卫检验第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应分别为3.25亿元和3.74亿元。
可是招股说明书“季节性因素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分析”却又显示,2019年和2020年,兰卫检验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1亿元和4亿元。
至此会发现,2019年和2020年,兰卫检验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比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多了1577.82万元和2599.42万元。
难道是因为2019年和2020年的第四季度,兰卫检验其他业务出现高额退货,从而导致其主营业务收入竟远高于营业收入?
可是,招股说明书显示,兰卫检验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物流配送服务收入,2019年及2020年,兰卫检验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561.86万元和683.44万元。
显然,2019年和2020年的第四季度,兰卫检验其他业务不会产生高达千万元的退货。疑问油然而生,兰卫检验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文件中提供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呢?如果是真实的,又该如何解释2019年和2020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低于营业收入的问题呢?
错配的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
除此之外,2020年,兰卫检验对湖北省人民医院及中卫国健医药(江苏)有限公司(下称“中卫国健”)的应收账款及销售收入的不匹配,同样会令人对兰卫检验信披真实性产生怀疑。
招股说明书显示,2020年,兰卫检验对湖北省人民医院的销售收入为669.9万元,销售内容没有明确说明;对中卫国健的销售收入为190.27万元,销售内容为罗氏体外诊断产品。
如果兰卫检验对湖北省人民医院及中卫国健的销售收入当期均体现为应收账款,这意味着2020年,这两家公司账龄为一年期内的应收账款应为含税销售收入。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兰卫检验适用的增值税率如下表所示:
因无法确认兰卫检验对湖北省人民医院及中卫国健销售收入的计税依据属于上表中的哪一种,这里选择最大适用增值税率——13%(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作为兰卫检验2020年对湖北省人民医院及中卫国健销售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率。
因此,2020年期末,兰卫检验对湖北省人民医院账龄为一年之内的应收账款应为756.99万元,对中卫国健账龄为一年之内的应收账款应为215万元。
可是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结果却并非如此。
招股说明书显示,2020年期末,兰卫检验对湖北省人民医院的应收账款为937.75万元,其中账龄为1-2年的应收账款为97.82万元,2-3年的应收账款为24.76万元,由此可知,账龄为一年之内的应收账款为815.17万元,这比前述计算结果超了58.18万元。
2020年期末,兰卫检验对中卫国健的应收账款为924.86万元,其中账龄为1-2年的应收账款为702.69万元,即账龄为一年之内的应收账款为222.17万元,这比前述计算结果超了7.16万元。
也就是说,2020年期末,即便采用最大的适用增值税率,兰卫检验对上述两家客户账龄为一年之内的应收账款理论结果仍低于披露结果。这样的信披逻辑显然是不合理的,那错在哪儿了呢?
我们期待兰卫检验及其中介机构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