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ren)大代表陈静瑜(yu):建议加快脑死(si)亡立法进程
2022年全国(guo)两会,全国人(ren)大代表、无锡市(shi)人民医院肺移(yi)植中心主任(ren)陈静瑜提(ti)交了三个(ge)建议,其中一个(ge)与“脑死亡立法(fa)”有关。
在传(chuan)统概念里(li),心跳和呼吸是(shi)判断死亡的标(biao)准,但随着科技的(de)发展,病人的心跳(tiao)、呼吸、血压(ya)等都可以通过(guo)药物和设备加以维(wei)持。
所以,陈静瑜(yu)建议加快脑死亡立法(fa)进程。他指(zhi)出,脑死亡立(li)法并不需要单(dan)独立法,需要(yao)的是国家在相(xiang)关法律文书中以法律(lu)的形式增(zeng)加一句话“中国承(cheng)认脑死亡就是(shi)死亡”。
早在2004年,华中(zhong)科技大学同济(ji)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yuan)器官移植研究(jiu)所教授陈忠华就曾通(tong)过“无头狗实(shi)验”改写(xie)了死亡标准。实验(yan)结果是一只无头(tou)狗在人工呼吸机(ji)等现代化医(yi)疗仪器设备、技术和药物的(de)维持下心跳超过(guo)20小时,科学家(jia)用这种方(fang)式向社会展示(shi)了脑死亡等于死(si)亡。因此(ci),与心脏死亡相比(bi),脑死亡(wang)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kao)。
连续(xu)担任三届全国(guo)人大代表(biao)的陈静瑜,两届都建(jian)议将“脑死亡”立法。陈静(jing)瑜告诉第一财经记者(zhe),由于脑(nao)死亡尚未立法,医(yi)护人员只能在灰色地(di)带工作。理论(lun)上,这个建议不(bu)应该由器官移(yi)植医生来提,提(ti)此建议的初心(xin)也不是为了器官移植(zhi)。多年来(lai),已有不少业内代(dai)表曾呼吁过(guo)有关“脑死亡”的相关建议(yi)。
“通过立法将‘脑死(si)亡’认定为死亡(wang),对合理配置医疗(liao)资源,降低医(yi)疗费用,减轻患者(zhe)负担具有一(yi)定积极意义。”2017年(nian)国家卫计委在答复(fu)陈静瑜的文(wen)件中表示,将根据近年来的(de)临床实践及国际标(biao)准,进一步修订(ding)完善我国脑死(si)亡判定标准和流程(cheng)。同时将积(ji)极配合立法(fa)机关,进一(yi)步深入研究论证,为(wei)立法提供技术支(zhi)撑。
2018年9月12日,全国人大教科文(wen)卫委员会(hui)作出答复称,在法(fa)律中对死亡标(biao)准进行定义(yi)和表述,很有必要。不一定采(cai)取单独立法的形式,可以采取二元死(si)亡的标准,在现行(xing)法律中增加脑(nao)死亡和心死(si)亡的规定,给死者家(jia)属一定选(xuan)择权。建议(yi)有关方面在制定或(huo)修订相关法(fa)律时予以认真(zhen)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