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企业上市核心问题及处理办法:
产权关系。股权、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是对拟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之一。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隐名股东、股权激励等多种可能影响股权稳定的情况。对此,由于会影响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在申报发行上市的材料之前必须予以清理和规范。
由于相关法规要求考察企业在连续三年的时间内是否发生过股权、资产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因此,在确定上市目标后(至少在三个完整年度的期间内),需要确保单一第一大股东(实质是实际控制人)、决策层、经营管理层的主要人员以及公司资产不能发生重大变动,否则,会导致上市时间延长和推迟。
关联交易。关联企业多、关联交易多一般是家族色彩浓厚的民营企业的最大问题。有很多专业机构提议由拟上市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管与上市主体共同设立公司,以规避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严格要求,实际上,根据具体审核要求,这种方式根本不可行,即使董事、监事、高管所占的比例低也不行,因为这种解决方式很容易导致业务、利润的转移。
以资产收购、股权转让、增资等办法,剥离或收购部分关联企业是杜绝关联交易常用的方法,但由于该等方法本身就属于关联交易,因此,在实施时应特别确保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在交易过程中,应聘请适格的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独立中介机构介入,以求得公允的定价依据。 规范关联交易有以下原则:一是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二是对于必须的关联交易要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三是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架构,完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运作规则,履行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事项上的回避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