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的涨跌幅限制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权证交易存在价格波动限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权证涨价=权证前一天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前一天收盘价)×125%×行权率; 权证下跌价=权证前一日收盘价 -(前一天标的证券收盘价-当日标的证券的下跌价格)×125%×行权比例南京熊猫股票。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0时 ,权证价格为零。”
在应用 公式时,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一、“当天上涨的标的证券的价格 " 和 "标的证券当天下跌的价格 rity”为指数证券每日涨跌幅限制的最高价和最低价;
2. 计算价格时,每一步的结果必须四舍五入到最小的价格单位。
以权证“宝钢JTB1”上市首日(8月22日)涨价为例:宝钢JTB1(580000)首日开盘参考价(显示于前一日) 收盘价)由宝钢JTB1(580000)保荐机构提供)为0.688元; 标的证券G宝钢(600019)前一收盘价为4.62元,涨停幅度为10%,行权比例为1。
标的证券当日涨幅
= 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10%)
=4.62×1.1
=5.082元
=5.08 (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最小价格单位)
因此:
宝钢JTB1涨价限额
=0.688+(5.08-4.62)×125% ×1
=1.2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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