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今约12.9万年以前,岭南境地就已经出现了(le)早期古人(马坝人)。先秦(qin)时期,岭南(包括香港)为(wei)百越之地,《吕(lu)氏春秋》中称“百越”,《史记》中称“南越”,《汉书》称“南粤” 。正史记载中,岭(ling)南尽皆“南蛮之地”,至(zhi)秦军南下始融入文明;但考古学界近年(nian)来研究发现,这一观点是“历史的误会”,出土的大量文物表(biao)明,岭南地区在秦朝之前已经(jing)存在过灿烂的新(xin)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高(gao)度文明,也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zhi)一 。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ying)政统一六国后,“因南征百越(yue)之君”,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ling)南;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ben)上占领岭南。随即,秦始皇将(jiang)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she)“桂林、象、南海”3个郡。把香港(gang)一带纳入其领土,属(shu)番禺县管辖。由此开始,香港(gang)便置于中央政权的(de)管辖之下,明确成为那(na)时的中原王朝领土(狭义的中(zhong)原,指今河南一带。广义的中原,指黄(huang)河中下游地区),从此时起直至清(qing)朝,随着中原文明向(xiang)南播迁,香港地区得以逐渐发展起(qi)来。
汉(han)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
两晋东晋咸和六年(nian)(331年)香港隶(li)属东莞郡宝安县。东晋成帝咸和六年(nian)将南海郡东部划出(chu),另设了一个东莞郡,下辖宝(bao)安、兴宁、海丰(feng)等六个县。宝安县的辖地,包括今天的(de)香港地区和深圳市、东莞市,县城就(jiu)是今天的深圳南头城。
隋唐com隋朝又废东莞郡,将辖地并入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也改为隶属南海郡,香港(gang)则仍归宝安县管理(li)。
唐朝(chao)至德二年(757年(nian)),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reng)然隶属东莞县。
宋元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迁至香港(gang),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da)的发展。中国元朝时属江西行省(sheng),元朝时,在香港西南的屯(tun)门,在广州的外(wai)港的屯门又设巡检司,驻军,防止海(hai)盗入侵,拱卫广州地区(qu)。
明清明朝万历年间从(cong)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hou)来的香港地区。香港岛(dao)自此由明神宗万历(li)元年(1573年)起,一直到清宣(xuan)宗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为止,该地区一直属广州府新安(an)县管辖。
清(qing)朝于1662年派兵到新界,并命(ming)令乡民留辫。香港在清朝时,一(yi)直在对外通商中扮演重要(yao)角色,因为,香港在(zai)地理上与广州唇齿相依,而广州是清(qing)朝对外开放的唯一(yi)商埠。
英国(guo)人早年看中了香港(gang)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qu)优良港口的潜力,直至19世纪(ji)后期清朝战败后,领域(yu)分批被割让及租借予(yu)英国。
1841年1月26日,第一(yi)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gang)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yi)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dao)谕旨,但清朝始(shi)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zheng)。
1842年8月(yue)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deng)的《南京条约》(原(yuan)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ying)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qian)订不平等的《北京条(tiao)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gei)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ying)国强迫清政府签(qian)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俗称“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jiu)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qu),以及200多个大(da)小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共(gong)占有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zong)面积达1092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也就是(shi)现在整个香港地区的(de)面积。
中华民国(guo)1941年12月25日(香(xiang)港人称为“黑色圣诞日”),第二次世(shi)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fan)香港,驻港英军无力(li)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mu)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ben)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yue)的“日据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中(zhong)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华(hua)南游击队,进行民族革(ge)命战争。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zai)香港签署降书,撤出(chu)香港,香港被英国重新管治。
第二(er)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经(jing)济和社会迅速发展,成为继纽约、伦敦(dun)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不仅成为(wei)“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亚(ya)洲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gang)前途问题进行谈判,1984年12月19日签订《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政(zheng)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wang)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he)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quan)。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ri),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xing)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fa)开始实施。香港(gang)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yuan)。同年9月,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jin)组织年会在香港举行。这次年会是香(xiang)港回归祖国后承办的首个(ge)大型国际会议,也是世界银行和国际货(huo)币基金组织第一(yi)次在中国举行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