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hui)计实务中,交易价格(ge)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er)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新收(shou)入准则下,为了使(shi)交易价格能够更好的反映企业有权收取(qu)的对价,需要在合同开始日,将交易价(jia)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那么面对不(bu)同的交易情况,又(you)如何对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分摊呢(ne)?
一、分摊合(he)同折扣
合同折扣是指合(he)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suo)承诺商品的单独售(shou)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企(qi)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业务之间进行分摊(tan)。合同折扣在实务(wu)中很常见,比如超市以组合促销的形式(shi)卖洗发水和护发素,单独(du)购买洗发水和护(hu)发素需要支付的价格就比组合(he)购买的价格要高得多,组(zu)合购买就构成了合同折扣,销售商需(xu)要就组合交易价格分(fen)摊至洗发水和护发(fa)素中确认收入。
【案(an)例1】
甲公司与乙公(gong)司签订合同,乙向甲购买AB产品组(zu)合,总价款200万元。A产品和B产(chan)品在市场上均有单独售价,A售价180万元,B售价45万元。
在本案例中A、B应分摊交易价格为:
A=180÷(180+45)×200=160(万元)
B=45÷(180+45)×200=40(万元)
二、分摊可变对价
合同中包含(han)可变对价是指当前的交(jiao)易价格还无法确定,此时企业(ye)应按照预计的价格入(ru)账。需要注意的是可变对价是与(yu)整个合同相关,还是仅与合同中(zhong)的特定组成部分相(xiang)关,企业应当将可变对价及后(hou)续变动额全部分摊至与之相关的履(lu)约义务。这种可(ke)变对价经常与特许权的交易相关,比如(ru)购买企业将使用特许权取得的收入(ru)的一定比例作为买价。
【案例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ding)合同,乙向甲购买一项专利技术和商标(biao)使用权,合同约定,专利技(ji)术售价为200万元,乙公司(si)需将使用商标使用权收入的20%交(jiao)付给甲作为买价。甲公(gong)司的专利技术和商标使用权(quan)在市场上均有单独售价,专利技术售价200万元,商标使(shi)用权售价100万元,甲公(gong)司预计未来商标使用权(quan)收取的价款为100万元。
在本案例中,专(zhuan)利技术为固定对价,可变对价仅与商(shang)标使用权有关。甲公司预估收取的价(jia)款与商标使用权的单(dan)独售价相同,因此应(ying)将可变对价全部分摊(tan)至商标使用权的交易价格。
三、交易价格的(de)后续变动
交易价格发(fa)生后续变动,要区分合同是(shi)否发生变动。合同未发生变动(dong)的,按合同开始日的基础将(jiang)后续变动分摊至各履约(yue)义务,不得因合同开始后单独售(shou)价变动而重新分摊。
若是合(he)同变更导致价格变动,要区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判断价格变动和哪一项(xiang)相关,按分摊可变对价(jia)处理;
(二)先以原合同单(dan)独售价分摊一次,然(ran)后在合同变更日将未履行义务(wu)的后续变动额以新合同为基础二次分(fen)摊,这种情况将合同变更日后的(de)合同视为一项新的交易;
(三)分摊至合同变更日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wu),这种情况是将变动的(de)价格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
最后需(xu)要提到的是,企业在进(jin)行核算时应注意合同交易(yi)形式,坚持相关性原则对(dui)交易价格进行分摊。
合同变更和可变对价的区别企业与客户在合(he)同中的对价金额(e)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rang)、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cuo)施、业绩奖奖金、索赔等因素(su)而发生变化。此外,根据某些或有事(shi)项的发生或者不(bu)发生而收取不同对价(jia)金额的合同,也属于可(ke)变对价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hua)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tiao)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cheng)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ju)有法律约束力,但是(shi)法律另有规定的除(chu)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guo)民事诉讼法法》第(di)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tong)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分摊可变对价怎么处理首先辨别属于哪一种情况: 合同中包含可变(bian)对价的,
第一种情况(kuang),该可变对价可(ke)能与整个合同相关;也可(ke)能仅与合同中的某一特定(ding)组成部分有关,后者包括两种(zhong)情形:
即第二种情况(kuang),可变对价可能与合同中的一(yi)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wu)有关;
或第三种情况:可变对(dui)价可能与企业向客户转(zhuan)让的构成单项履约义(yi)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fen)商品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quan)部)商品有关。
然后,针对确认的情(qing)况来进行对应的处理(li):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ye)应当将可变对价及可变对(dui)价的后续变动额全(quan)部分摊至与之相(xiang)关的某项履约义务,或者构成(cheng)单项履约义务的一系(xi)列可明确区分商品中的某项商品:
(1)可变对价的(de)条款专门针对企(qi)业为履行该项履约义务(wu)或转让该项可明确区(qu)分商品所作的努力(或者是履行该(gai)项履约义务或转让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pin)所导致的特定结果);
(2)企业(ye)在考虑了合同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及支付(fu)条款后,将合同对价中的可变(bian)金额全部分摊至(zhi)该项履约义务或该项可明确区(qu)分商品符合分摊交易价格的目(mu)标。。
不能(neng)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则按照一般原则分摊,即:按照单独售(shou)价的比例加权分(fen)摊交易价格。 另外,关于分(fen)摊合同折扣:合同折(she)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lu)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de)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de)金额,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业务之(zhi)间进行分摊。合同折扣在(zai)实务中很常见,比如超市(shi)以组合促销的形式卖(mai)洗发水和护发素,单独购买(mai)洗发水和护发素需要支付(fu)的价格就比组合购买的价格要高得多(duo),组合购买就构成了合同折扣,销(xiao)售商需要就组合交易价格(ge)分摊至洗发水和护发素中确认(ren)收入。
非现金对价是什么(me)意思 可变对价是什么意思 通(tong)俗易懂的解释下非现金对价(jia):通俗易懂地说,举个例子,比如,你卖给别人一批固定资(zi)产,收到的不是现金或银行存款,而是(shi)一批存货。这就是非(fei)现金对价。
可(ke)变对价(官方概念):可变(bian)对价是指对最终交易价(jia)格产生影响的不确定(ding)的对价,例如:赊销商品承诺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等。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dui)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qi)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e)确定的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每一资产(chan)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ji)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jia)金额。可变对价金额发生(sheng)变动的,对于已履行(xing)的履约义务,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zheng)变动当期的营业收入(ru)。
什么叫做可变(bian)对价?为什么会(hui)有可变对价?
就是取得的可能发(fa)生变化的对价。企业与客(ke)户在合同中的对价(jia)金额可能会因折扣、价(jia)格折让、返利、退(tui)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发生(sheng)变化。此外,根据某些(xie)或有事项的发生或者(zhe)不发生而收取不同对价金额的合同,也属于可变对价的合同(tong)。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qi)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ge)的可变对价金额(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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